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来(返)涞人员主动报备并严格落实防护的紧急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在前期多起疫情发生传播过程中,发现:由于重点地区返回人员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未居家隔离,当地也没能第一时间摸排上报,而导致疫情传播蔓延。鉴于目前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较高的特殊形势,加之元旦、春节“双节”将至,请广大居民务必主动做好来(返)涞报备。
一、外出返回必须主动报备。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村(居)民离开本地需向行政村(社区)、单位报备目的地、返回时间等信息;外地返涞村(居)民需第一时间向属地行政村(社区)报备来源地、来涞时间等信息。如因未及时上报信息或瞒报、漏报信息,未按规定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鉴于目前疫情传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假期旅行归来特别是跨省、跨市流动,乘坐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人员,自觉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旅行归来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提高警惕,采取防范感染他人的措施,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和他人接触,减少聚餐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
四、境外归来提前报备。入境人员来(返)涞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做好报备,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入境时间、第一入境地、返回航班班次、联系方式等,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
五、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新冠病毒疫苗对于预防感染、预防再传播,特别是对于预防重症和死亡等方面都有明显效果。请尚未接种、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接种疫苗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包括加强针在内的全程接种。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