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快递物品等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广大居民朋友、各快递公司:
当前我国多地出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进入冬季,外环境对新冠病毒的生存更加有利。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降低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上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
二、购买进口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选购“三证齐全”即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的产品。
三、广大居民在收寄快递包裹时做好戴口罩、手套,人员保持一米距离、消毒等适度防护措施,处理完快递后一定要做好手部卫生。如接到通知属于涉疫快递包裹,对未签收的包裹暂不签收,及时主动报告;对已收到的包裹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并将包裹物品封存不动,接触包裹人员要向所属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工作单位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筛查、检测、管控等工作。凡不如实报告,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收取网购物品后,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要主动告知医生有接触网购物品史。
五、快递从业人员要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不带病上岗,避免包裹被口水、痰或呕吐物污染,不要对着包裹咳嗽或打喷嚏;快递转运途中要做好保护,包装不直接暴露在外;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落实勤洗手、测体温、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送包裹时,尽量采用无接触式送达,如需当面送达,尽量与收件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异常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就医。
六、各快递公司要积极配合辖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疫政策;同时,按时组织快递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对集中分拣等环节,快递车辆和场地,按频次消毒消杀。如遇涉疫地区包裹,进行消毒消杀后,封存不动,及时主动上报市防疫处置组(3977961或3977906)进行后续处置。凡不如实报告的,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本市居民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