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居民:
截至12月29日11时,全国现有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2个,中风险地区165个。其中,陕西省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154个,特别是西安市疫情形势尤为严峻,已经进入病例报告高峰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县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以下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2月25日(含)以来途经贵州铜仁市碧江区;
12月21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安宁市;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山西运城市稷山县;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12月19日(含)以来途经河南周口市沈丘县;
12月14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呈贡区;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鄠邑区、新城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延安市宝塔区;
12月12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兴平市;
12月1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渭城区、泾阳县、秦都区;
12月9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
12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大朗镇;
12月4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灞桥区、西咸新区;
12月1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绍兴市上虞区;
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阳性病例地区的来(返)清人员。
二、坚持安全出行和有序流动。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返清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以及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来(返)清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返)清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健康监测14天。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等,严控年会、灯会、庙会、宴会、展会以及文艺汇演、展览展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聚餐活动规模,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委会(居委会)报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对聚餐人员旅居史进行核查,禁止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参加聚餐,防止因风险人员参加引起疫情传播扩散。
四、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加强密集场所疫情防控。饭店餐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客运车站、宗教场所、影院、KTV、洗浴场所、体育健身场所、教育机构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并严控人流量,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制度,实行错峰预约,游客间隔入园,景区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六、尽快完成疫苗全程及加强免疫针接种。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证明,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在科学佩戴口罩的基础上,能够有效降低感染和患重症风险。接种新冠疫苗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完成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的群众,积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