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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生育保险待遇说明(关于邢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8 11:44:18
The Beginning

  一、生育津贴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其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生育医疗费待遇

  生育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参保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按50%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得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生育定额补贴。

THE END

TAG:津贴  医疗费  待遇  产假  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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