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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机动车电子化转籍办理指南(威海机动车电子化转籍办理指南最新)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2 20:09:22
The Beginning

  机动车电子化转籍

  2020年公安部交管局全面推行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变两次查验为一次查验,两次业务一次办

  适用对象

  机动车所有人为同一人申请办理转籍登记。不适用机动车转移登记。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和所有摩托车(包括普通三轮、二轮以及轻便摩托车)的网上转籍,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申请方式

  1.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2.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3.通过转入地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

  互联网平台申请途径:使用手机端登录“交管12123”APP完成申请或电脑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此进入)完成申请。

  以“交管12123”APP申请为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进入【机动车业务】版块→点击【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按提示操作,完成申请。

  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交验机动车。

  温馨提示

  1.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籍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审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籍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五)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六)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THE END

TAG:机动车  交管  车辆  互联网  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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