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镇海量化积分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量化积分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16日—10月31日。
积分落户标准
流动人口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量化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按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排列)。
指标管理
镇海区2020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不超过10户。落户指标由区发改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商定年度积分落户指标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镇海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计分标准表(3.0版)(暂行)
分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审核、 赋分单位 | |
计分项目 | 1 | 文化程度 | 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专学历,分别得15、10、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 | 15/10/5 | 人社局 |
2 | 职业技能 | 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得55、35、20、10分,按最高等级计分。 | 55/35/20/10 | 人社局 | |
取得高级技师、技师任职资格、高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分别得35、20、10、5分,按最高等级计分。 | 35/20/10/5 | ||||
3 | 社会保险 | 6个月及以上起计,参加镇海区内社会保险且无中断(最近一段,补交、欠缴月份不视同累计),每满1月加0.2分。 | 1.2-X | 人社局 | |
4 | 居住年限 | 6个月及以上起计,在本区累积办理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的时间每满一年得1分,无中断。 | 1-X | 公安分局 | |
5 | 年龄结构 | 年龄在18周岁(含)-45周岁(含)区间的。 | 2 | 自动识别 | |
加分项目 | 1 | 紧缺特殊岗位 | 符合宁波市人力社保局每年初调整公布的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 | 3 | 镇(街道) |
2 | 带动就业 | 在镇海区内创建创业实体,且在其创业实体名下缴纳社保满1年。 | 10 | 人社局 | |
创业带动就业,每带动一人加1分,最高分限10分(以社保缴纳为准)。 | 1-10 | ||||
3 | 发明创造 |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区)的分别得25分、15分,按最高专利加分。 | 25/15 | 科技局 | |
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县(市区)科技进步奖的分别得15分、10分、5分,按最高奖项加分。 | 15/10/5 | ||||
参与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研发、市级、县(市区)级重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的分别得15分、10分、5分,按最高分值加分。 | 15/10/5 | ||||
4 | 表彰奖励 | 流动人员获得各级各类先进、荣誉称号或者属于集体荣誉称号中的主要负责人,可向有关部门提出赋分申请。各部门按照荣誉称号的授予级别、难易程度、示范效应等因素,结合其他特定规范,按照赋分区间赋予流动人员分数。原则上,国家级:20-25分、省级:16-18分、市级:10-12分、区级:5-6分。 | 20-25/16-18 /10-12/5-6 | 相关部门 | |
5 | 参与公益 | 在本区范围内无偿献血一次得2分,最高分限8分。 | 2-8 | 卫计局 | |
在本区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得2分。 | 2 | 红十字会 | |||
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得10分。 | 10 | ||||
登记成为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得2分。 | 2 | ||||
直系亲属捐献器官(遗体、角膜),得10分。 | 10 | ||||
在本区注册成为志愿者,一星志愿者计2分,每增加一星加2分,最高分限10分。 | 2-10 | 文明办 | |||
镇海区月度文明之星获得者,得6分。 | 6 | ||||
镇海区道德模范、爱心感动人物等获得者,得15分。 | 15 | ||||
在本市范围内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省、市、区级分别得25、20、15分,按最高分值加分。 | 25/20/15 | 公安分局 | |||
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创建等群防群治理工作,每服务2小时增加0.1分,最高分限10分。 | 0.1-10 | 综治办 | |||
6 | 公益岗位 | 在本区从事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等特定公益性岗位,每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10分;连续8年及以上的得15分,工作年限无中断。 | 1-15 | 镇(街道) | |
7 | 计划生育 | 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内生育,得5分。 | 5 | 卫计局 | |
赋分项目 | 1 | 部门赋分 | 流动人员积极协助、参与或者完成有关部门指定的活动、工作等事项,由该部门在赋分限额内,按照自定的规则直接赋分给流动人员。赋分过程和结果必须做到公开公正,流动人员无意见。 | 0.1-1 | 相关部门 |
2 | 镇(街道)赋分 | 流动人员积极协助、参与或者完成所在镇(街道)指定的活动、工作等事项,由该镇(街道)在赋分限额内,按照自定的规则直接赋分给流动人员。赋分过程和结果必须做到公开公正,流动人员无意见。 | 0.1-1 | 镇(街道) | |
3 | 村(社区)赋分 | 通过各村(社区)申报评级,获得赋分权及赋分额度,由各村(社区)按照自定的规则直接赋分给流动人员。赋分过程和结果必须做到公开公正,群众无意见。 | 0.1-5 | 村(社区) | |
4 | 单位赋分 | 通过各用人单位申报评级,获得赋分权及赋分额度,由各用人单位按照自定的规则直接赋分给从业人员。赋分过程和结果必须做到公开公正,职工无意见。 | 0.1-5 | 用人单位 | |
扣分(冻结)项目 | 1 | 违法犯罪 | 本人近3年内受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所得积分予以扣分(冻结)。扣分(冻结)期暂定5年。 | 积分扣分 (冻结) | 公安分局 |
2 | 违法失信 | 涉及提供虚假材料等个人诚信及其他行为的,所得积分予以扣分(冻结)。扣分(冻结)期暂定5年。 | 积分扣分 (冻结) | 镇(街道) 和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