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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镇海区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申请材料一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2:09:15
The Beginning

  2020镇海区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申请材料一览

  落户申请材料

  符合规定的流动人口申办本区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落户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申请落户人员本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三)原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落社区集体户需提供六区内无房证明;

  (五)量化积分明细单、量化积分确认单;

  (六)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基本条件

  申请人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一)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镇海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

  (二)符合法定工作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THE END

TAG:积分  流动人口  浙江省  海区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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