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结算年度内,住院时的报销比例并不一样,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更高。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每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医保基金结付段:
(1)4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
(2)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其中: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累计在35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
(3)35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规定结付。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学生和少年儿童,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结付段:累计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75%;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5%;20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90%
(2)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和征地保养人员,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情况直按进入相应结付段:累计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75%: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85%,20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90%。
3、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4、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35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5、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上述比例结付后,满足大病保险保障及医疗实时救助基金保障的费用按相应规定结付(参考大病保险保障及实时医疗救助保障具体结付办法),剩余部分个人承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