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中加害人给予受害人的赔偿中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一、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等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的实际数额确定。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用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四.运输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受害人承担交通费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交通费应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
五、住宿费
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应当赔偿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
六、医院伙食补助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
七、营养成本
营养飞根根据受害者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八.残疾补偿
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简称“基数”),自其自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的残疾赔偿金。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职业公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伤残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伤员进行合法的赔偿,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是非常多的,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伤残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