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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台龙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正稿)》(以下简称《条例》),龙口市人民政府划定了我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
东城区:东起凤凰山路、西至威龙大道,南起石黄线(含石黄线以南的南山行政管辖区)、北至环城北路(黄县大道)以内区域。
西城区:西起海边、东至疏港铁路,南起河抱河、北至海边以内区域。按照《条例》规定,以上禁放区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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