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南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规范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感染者:宋某某,女,54岁,系11月19日确诊的无症状感染者林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1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1月22日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
17:00 宋某某在自己经营的统桶发卤粉王店(南洲镇南华南路三亚宾馆斜对面),接待前来就餐的林某某(11月19日确诊的无症状感染者)。
20:00 宋某某关店,与其丈夫周某某自驾车(浙H59DK8)返回家中,途中无停留。
11月19日
04:00 宋某某与其丈夫周某某驾车至水果街建波超市附近停车,周某某下车至猪肉点购买食材,宋某某在车内等待。后自驾车到店,途中无其他停留。到店后开门营业。
10:00 宋某某在店内楼上休息。
14:00 宋某某在店内营业。
18:30 宋某某关店,自驾车回家后未外出,途中无停留。
11月20日
04:00 宋某某从家出发到店内,开门营业。
07:00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店对其开展流调,宋某某随后关店。
09:34 宋某某自驾车至南县中医医院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后回家未外出,途中无停留。
11月21日
09:00 转运至洞庭华天大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37-521707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严格落实“入南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南的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来(返)南,并在第一入南点的交通健康咨询服务站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检”。抵南后第1天、第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从疫情严重地区自驾来(返)南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高速出口不停留,无ETC收费的车辆做好“零接触”收费,不在高速出口进行核酸检测,统一闭环引导至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采样。
3.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引导督促进入公共场所的居民朋友做好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南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