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在外省返桑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1月22日,桑植县在外省返桑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阳性感染人员吴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19日,乘坐私家车从河北廊坊市经保定前往张家界,11月22日凌晨2:16到达张家界高速东进行落地检;2:46入住张家界民族大酒店,9:20在酒店对面家和万事兴便利店买烟,9:33在张家界国际旅游商业城C3栋常德牛肉粉面馆吃早餐,9:34在春霞平价超市买水,10:00左右乘坐私家车回桑,12:28到陈家河新一天超市购物,16:00救护车闭环转运至桑植方舱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桑植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744-6246168)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桑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以下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桑防疫要求。外省入桑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桑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入桑前,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桑后,严格执行落地即检,3天2检,在第2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能参加聚集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要履行法律义务,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外省返桑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