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按照2019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从2020年起,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简单来讲,就是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按照合并实施前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如您在一家企业工作,合并实施前公司为其缴纳医保费为工资总额的5%,生育保险费为0.6%,个人缴纳医保费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合并实施后,公司为其缴费为工资总额的5.6%,个人还是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仍按省职平工资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