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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绍兴娥江英才计划政策 绍兴引才计划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8 00:20:56
The Beginning

  “娥江英才计划”政策重磅来袭

  还包括相应子女就学政策;相应社保政策;创业创新、医疗保健、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出入境签证等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

  “娥江英才计划”支持对象与类别

  主要围绕新材料、现代医药、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四大新兴产业,以及通用航空、氢能、电子化学品等重量级未来产业。

  主要包括领军型创新团队项目、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直接认定人才项目等五大类,按照项目的先进性和成熟度分为A+、A、B、C、D五个类别。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

  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依托上虞企业或高校院所研发平台,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入选后,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全职在聘用单位工作,且聘用期应连续5年以上。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近2年内来虞创新或尚未落户,引进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3.团队负责人在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誉;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科技领域或行业水平前沿,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

  4.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产业化创新团队依托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研发(R&D)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且核心技术水平须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基础研究创新团队依托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应当为团队提供科研资金、研发场所、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内投入的配套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项目、资金到上虞创办企业,能引领和带动我区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组成,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年内来虞创业或尚未落户,引进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关联性、互补性强,已形成达到预期目标的完整创新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4.依托企业成立3年以内或尚未注册落户,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到位不低于300万元,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团队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5.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企业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环保、管理等方面有良好的保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创业团队。

  (三)创新人才项目

  创新人才指我区用人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从海内外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申报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申报人应当在申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承诺在入选名单发文之日起1年内到岗。用人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

  5.申报人申报时尚未回国(来虞),或者近1年内来上虞工作。入选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在虞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虞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在用人单位的海外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工作时间视同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

  6.对业绩特别突出或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职务等申报条件,但破格一般不超过一项。

  (四)创业人才项目

  创业人才主要指来上虞自主创办企业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有海外创业经历或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依托企业成立3年以内或尚未注册落户,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100万元以上。获得三轮以上融资的人才企业(融资来源非个人投资者),经评估后,可适当放宽人才本人占股比例。

  4.已落户的创业人才项目产品应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未落户的创业人才项目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5.申报人承诺在入选名单发文之日起1年内注册落户。入选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并在虞创业不少于5年,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6.对产业化较为成熟或核心技术特别先进的创业人才项目,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职务、工作年限等申报条件,但破格一般不超过一项。

  上述四类项目中,对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青年人才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适当提高入选比例。申报人不得通过多家用人单位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有重大创新突破外,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

  (五)直接认定人才项目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年人才、专家推荐、属地推荐等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次人才。

  申报人在申请直接认定成功后,可继续参加1次大赛遴选或集中评审,按就高原则确定人才类别。

  “娥江英才计划”申报与评审渠道

  分为大赛遴选、集中评审和申请认定三种方式。

  (一)大赛遴选

  将于6月份启动,敬请期待!

  (二)集中评审

  根据项目征集情况适时举办。

  (三)直接认定

  即报即认定。

  详情请咨询人才热线:

  0575-8221272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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