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宁波高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助申请入口+申请方式
办理方式
1.符合条件对象可通过宁波人才服务申报系统填写上传申请材料。
2.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后,在甬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属事业单位,单位纳税地在市本级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申请材料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简称市服务总窗)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初核后汇总至市人力社保部门复核。
3.申报材料清单:
(1)网上填写《新吸纳技师和高级技师安居补助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以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或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查询结果为准);
(5)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无房证明。
其他事项
1.凡在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
2.申请人仅能享受一次生活安居补助。当同时符合高技能人才生活安居补助与市本级新引进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时,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申报补贴;已经申领补贴的可按“就高”原则补足差额。
3.各区县(市)可根据甬政办发〔2020〕41号文件精神,参照市本级办法执行。
办理入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