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攻略(条件+标准+流程)
享受对象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1.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奉化区及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享受期限除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后,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延长期间按其原享受标准给予补贴。甬政办发〔2020〕41号文件生效前期满人员,可持身份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其他期满人员自动延长享受期限,无需办理延期手续。
2017年1月1日前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期满后从事灵活就业未间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继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失业登记后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失业登记后再次从事灵活就业的,可直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经办方式
符合条件对象可通过浙江政务网申报,或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按季发放。
申报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
注:记得选择办理区域哦
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3.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4.《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非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