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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 2020年烟台高新区小学招生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7 13:32:44
The Beginning

  2022年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中小学2022年招生管理提出以下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一)初中新生招生计划

  居住在高新区核心区,已完成小学段义务教育,未取得过初中学籍且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少年均可报名。

  实验中学初一招生7个班。

  杏坛中学初一招生6个班。

  (二)小学新生招生计划

  居住在高新区核心区,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取得过小学学籍且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均可报名。

  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5个班。

  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7个班。

  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5个班。

  益文小学一年级招生7个班。

  金山湾管理处所辖社区、自然村的学龄儿童和少年、残疾儿童委托牟平区承担义务教育,入学和转学按照牟平区教育和体育局的招生入学政策实施。

  二、划片招生

  (一)划片范围

  杏坛中学。烟威高速公路以北,海兴路以西区域。主要包括:东海岸·书香府第、东泊子、祥隆理想城、西泊子、正元怡居、澜怡园、金海名园、中海国际社区、星宝·海天雅筑、中海·银海熙岸、保利·爱尚海、中海·紫御公馆、草埠村、华和家园、银和怡海天越湾等居住区。

  实验中学。杏坛中学招生范围外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北寨、博源名都、东谭家泊、辉石埠、马山、南寨、王家沙子、西谭家泊、海景豪庭、力高阳光海岸、烟建花园、辉盛岚湾、金地澜悦、三兴御海城、刘家埠、日头泊、绿地珑璟台、天泰学府一号小区、小山后、辛安、新添堡、岳家庄、龙门小区、望杆墩、曲家洼、南沙子、龙山海景小区、兴盛·铭仕城、青桦逸景、北沙子、郭家屯、蓝光雍锦半岛、益文佳苑等居住区。

  自2022年9月起,高新区初一学生划片招生,初二学生划片就读,初三、初四学生就读学校不变,杏坛中学不提供住宿和校车。高新区小学毕业生应在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报名,进行划片招生。

  第二实验小学。海越路以西烟威高速公路以北;科技大道以北海兴路以西区域。主要包括:澜怡园、金海名园、中海国际社区、星宝·海天雅筑、中海·银海熙岸、保利·爱尚海、中海·紫御公馆、草埠村、华和家园、银和怡海天越湾等居住区。

  第三实验小学。海兴路以东烟威高速公路以北区域;海澜路以东纬五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北寨、博源名都、东谭家泊、辉石埠、马山 、南寨、王家沙子、西谭家泊、海景豪庭、力高阳光海岸、烟建花园、辉盛澜湾、金地澜悦等居住区。

  益文小学。海兴路以西科技大道以南海越路以东;海兴路以西烟威高速以南区域。主要包括:西泊子、望杆墩、曲家洼、南沙子、正元怡居、龙山海景小区、兴盛·铭仕城、东海岸·书香府第、青桦逸景、祥隆·理想城、北沙子、郭家屯、东泊子、蓝光雍锦半岛、益文佳苑等居住区。

  实验小学。第二、三实验小学、益文小学招生范围外区域。主要包括:三兴御海城、刘家埠、日头泊、绿地珑璟台、天泰学府一号小区、小山后、辛安、新添堡、岳家庄、龙门小区等居住区。

  (二)招生条件

  小学适龄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初中适龄新生应为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工作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能力,将按照以下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额满为止,区教育分局对其他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置。

  1、适龄新生为高新区家庭户户籍,且户籍和商品住宅(新生出生落户和回迁房)都属于同一学区,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2、适龄新生为高新区家庭户户籍,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适龄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商品住宅,以不动产证办理时间、商品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3、适龄新生为高新区家庭户户籍,适龄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未交付使用的商品住宅,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4、适龄新生为高新区以外户籍,适龄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已交付使用的商品住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商品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5、适龄新生为高新区家庭户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无住宅,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2022年接收小学为区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接收中学为区实验中学、区杏坛中学。区教育分局根据学校情况统一安置。

  (1)截止到招生当年6月30日,适龄新生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高新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在高新区税务部门年缴税5万元以上。

  (2)适龄新生户籍在烟台市辖区以外,截止到当年6月30日, 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满足在高新区稳定居住(居住证)、合法稳定就业(与高新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监护人连续缴纳社会劳动保险6个月以上且正在缴纳)。

  上述商品住宅均为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已办理竣工验收且交付使用的商品住宅(以高新区房管、建设部门反馈数据为准,招生条件不包括期房、单位自建房、购置的回迁房、商业用房、公建用房、公寓等)。

  上述入学条件应在线上报名前取得,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区教育分局审核后,视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高新区小学学区一定距离范围内有校车运营,不在学区内居住的学生自行解决上下学问题。

  三、优先安置招生

  (一)军人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优先安置。凭户口簿、团级及以上政治处出具的身份证明在高新区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报名。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

  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烟委人组办发〔2021〕10 号)D 类高层次人才(不含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安置。凭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户口簿在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报名。

  四、其他招生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高新区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转学

  具有高新区家庭户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有商品住宅(已交付使用)的学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新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每学期初可转学到高新区中小学,区内不允许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准转学。区教育分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安置。

  (三)外籍学生入学

  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外籍学生由区教育分局统一安排到有接收资质的第三实验小学和实验中学就读。

  五、时间和形式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15日。

  信息核验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

  报名形式:烟台一手通APP上的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注册、登录,填报入学信息,上传材料。

  录取信息:通过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进行推送。

  报到时间:由各校自定。

  六、其他要求

  (一)延缓入学。高新区家庭户户籍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分局审核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学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入学报到。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入学或放弃入学的学龄儿童,将不再接收其在高新区内公办学校入学。经区教育分局审核并确认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不再进行变更。

  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5月23日

THE END

TAG:高新区  新生  海兴  监护人  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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