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2022年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
延缓入学。
高新区家庭户户籍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分局审核备案。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学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入学报到。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入学或放弃入学的学龄儿童,将不再接收其在高新区内公办学校入学。经区教育分局审核并确认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不再进行变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