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报对象
在瑞金市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以及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符合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企业或申报人按照有关规定,需如实填写对应的《瑞金市人才政策待遇申报表》《瑞金市人才政策待遇申报基本情况表》,连同相关材料清单(含用人单位审核意见),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审核单位申报(其中涉及个人的应首先由当事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企业或企业人才向市工信局提出申报,并由市工信局按程序办理。为提高办理效率,人才服务政策待遇兑现不接受个人直接向市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2.组织审核。审核和办理单位根据工作职能,按《<若干措施>人才政策待遇办理单位任务分配表》确定。各审核和办理单位要对照政策措施及具体内容,对各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了解人才在岗及发挥作用情况,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对申报资格进行认定,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市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应利用“红都党建”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告知原因,本次申请终止。
3.政策兑现。市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享受政策的用人单位和优秀人才进行政策待遇兑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瑞办发〔2020〕30号)精神,涉及政策待遇资金来源的,除有关政策已明确列支渠道外,均由市财政承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