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卫健委最新隔离政策(7月5日更新)
7月4日0时至24时,云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中国籍2例,缅甸籍1例)。该3人均在瑞丽市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均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2例、轻型1例)。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赣州疾控现对本市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云南省瑞丽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并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自6月20日以来有云南省瑞丽市旅行居住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工作,落实健康监测14天。
三、如非必要,有云南省瑞丽市旅行居住史的人员暂缓来(返)赣州。如确需来(返)赣州,7月5日起须持有2天核酸阴性证明,途中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市民需实时关注国内中(高)地区情况,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返)赣州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赣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四、广大市民继续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
五、接种疫苗仍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手段,呼吁广大市民在自身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一定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早日获得免疫力,既保护了自己和家人,也是在为社会稳定作贡献。
六、密切关注当前疫情进展信息,配合指挥部落实相应防控策略的调整。
赣州最新隔离防控政策(6月21日更新):
从6月19日起,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2栋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从6月18日起,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商住街71号新蓝天公寓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截至6月19日8时,国内共有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13个,均在广东省。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赣州疾控对本市市民提出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并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自6月3日以来有东莞市、深圳市宝安区和南山区旅行居住史或相关接触史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工作,按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三、暂缓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返)赣州。6月19日起从东莞市、深圳市宝安区和南山区来(返)赣人员须持有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返)赣州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赣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赣州最新隔离政策(2021年6月8日更新)
为稳妥有效应对疫情输入风险,目前,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赣返赣。
如已来赣返赣的实行“14+7”隔离政策,即由入赣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此外,对广州市、佛山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来赣返赣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对虽暂无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的深圳市盐田区来赣返赣人员,参照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端午节将近,暑期将临,鉴于广东省当前疫情整体形势,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广大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返赣前要提前向社区(村组)报告,返赣后按要求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5月31日更新江西省5月31日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广东部分城市)
1、5月7日以来:接受社区管理+核酸检测一次
2021年5月7日以来,自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来赣,或与相关人员有接触史者,应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第一时间主动前往社区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并按照规范程序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5月31日起:入赣需持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1年5月31日起,由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旅居来赣返赣人员,或与当地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赣返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5月17日更新
1、2021年4月26日以来,有辽宁省营口市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2021年5月14日起,由辽宁省营口市旅居来赣返赣人员,或与当地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赣返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3、对有辽宁省营口市旅居史的其他来赣返赣人员,或有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请主动前往具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愿开展核酸检测。
1、2021年5月1日以来,有六安市金安区和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2021年5月14日起,由六安市金安区和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旅居来赣返赣人员,或与安徽省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赣人员,须持有入赣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和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旅居史的其他来赣返赣人员或有密切接触人员,自愿开展核酸检测。
隔离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
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2021年1月28日前,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1月28日之后从国内低风险地区(省外)来(返)赣人员:
1、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入赣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来(返)赣人员虽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入赣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
3、其他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尽量不聚集、减少流动。
备注:江西省内各市、县(市、区)之间流动人员,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只需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中高风险:
积极劝导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赣。
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到赣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进行7天居家隔离,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到赣后由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监测期满后,如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三、境外人员:
1、第一入境点隔离后入赣
境外国外来(返)赣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抵赣后,由入境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全程闭环实施7天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2、境外直接入赣
从境外国外经我省直接入境的人员,在省内第一入境点实施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四、特殊行业人员:
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赣人员,须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社区(村组)要迅速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