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襄阳市对未办通行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16日,襄阳市防控指挥部发布了《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决定自2月17日7时起,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公共交通、医护人员用车、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在城区内道路通行。目的是减少机动车出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传播途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