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3号)【2022年1月7日】
为配合鄢陵县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核酸检测期间,全县所有居民原则上居家,按属地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做好采样工作。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3.全县商场、超市、沿街门店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一切经营活动。
4.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柔性工作制。生产企业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凭工作证明上下班。
5.除维持社会正常运转外的车辆和人员外,鄢陵县全域人员非必要不出县,外来人员一律劝返。
6.红事缓办、白事当天简办,不接访客,从严控制人员聚集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鄢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7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