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对驾驶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应逐一核查其驾驶证、车辆合格证、购车正规发票等事项,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扣留车辆。
洛阳市交警部门5月27日起在城市区开展低速三轮、四轮车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列入此次整治专项行动中的低速三轮、四轮车,是指有三个或四个轮子,使用内燃机或电力装置驱动的低速车辆,包括人们俗称的“红三轮”、四轮电动车等。
驾驶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三轮电动为D驾驶证,四轮电动为C3及以上驾驶证),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代码1005)电动低速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按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法》第九十九条分别处一千元、一千九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