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包含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或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线上与线下信息人员不一致;
非法揽客、倒客、倒卖车票等;
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及欺行霸市扰乱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
被查处的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将被记录,并作为年度审验和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被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将被抄告车管部门,纳入其办理注册登记、转入手续、辖区内转移登记时的安全条件审查范围;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信息将被抄告市场监管部门,其营业执照将被吊销,其相关经营范围将被取消,同时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河南、信用洛阳等进行行政处罚公示。
另外,交通运输部门将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对平台公司违法提供无证车辆、驾驶员服务行为的处罚;
加强包车客运许可管理,规范许可事后监管,及时查处客运包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行等违法行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