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0〕35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办事处枣园社区等2个街道、3个社区集体农用地13.7541公顷(耕地12.4235公顷、其他农用地1.3306公顷)、建设用地16.5775公顷。以上共计土地30.3316公顷,拟作为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下沟社区旱地、村庄,西至衡山路辅路,南至枣园社区林地、下沟社区村庄,北至枣园社区旱地、下沟社区旱地。
地块2-1:东至周山大道,西至洛阳亿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洛阳盈驰精密齿轮有限公司,南至西工区下沟社区居民点,北至老城区中沟社区。
地块2-2:东至周山大道、西至西工区下沟社区居民点、南至湹涧大道、北至西工区下沟社区居民点。
地块2-3:东至洛阳东鹏置业有限公司,西至西工区大路口社区居民点,南至洛阳市正基置业有限公司汉宫花苑,北至洛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
地块2-4:东至周山大道、西至西工区下沟社区居民点、南至西工区大路口社区耕地、北至湹涧大道。
地块2-5:东至河南省物资储备管理局433处、西至西工区大路口社区居民点、南至郑州铁路局用地、北至湹涧大道。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住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枣园社区集体土地1.6308公顷,其中农用地1.5789公顷(耕地1.3813公顷、其他农用地0.1976公顷)、建设用地0.0519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下沟社区集体农用地3.3062公顷,其中耕地2.8427公顷、其他农用地0.4635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洛北街道大路口社区集体土地30.3316公顷,其中农用地8.869公顷(耕地8.1995公顷、其他农用地0.6695公顷)、建设用地16.5256顷。
西工区政府拟组织红山街道办事处、洛北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城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红山街道办事处、洛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