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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12号通告(无锡市第二十四号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6 03:16:49
The Beginning

  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 第12号 )

  为迅速恢复全市经济社会秩序,同时进一步优化疫情精准防控措施,方便群众出行,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在全市疫情防控期间,自2月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锡康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锡康码”主要用于在市域范围内出入居住小区(村)、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验证,疫情发生后的流行病学调查,居家或集中隔离人员的自助健康申报。本市常住、外来人员根据出行需要自愿申领。十四天内来锡人员建议主动申领。

  二、申领方式。用手机登录“无锡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锡康码申领”,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专属的“锡康码”,可在手机中保存(亦可打印成纸质码)。生成结果为“绿码”的,可在全市适用范围内扫码通行;生成结果为“红码”的,需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每天自助健康申报,满足解除条件后转为“绿码”。

  小区(村)、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核验人员可下载“锡康码”核验APP,完成注册登录,即可对“锡康码”扫码核验。

  三、使用方法。进入居住小区(村)时,本小区居住人员(含租住户)实行“测温+扫码”,访客等外部人员实行“测温+扫码+登记”,“扫码”出;

  进入学校医院、机场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金融网点及其他可能产生聚集的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实行“测温+扫码”,“扫码”出;

  乘坐公交、地铁、旅游和中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实行“测温+扫码”,出租汽车、网约车实行扫码乘坐;

  持纸质“锡康码”的人员,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

  无码人员和红码人员不得出入小区(村)、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申领人可自己或由他人代为填报申领信息,小区(村)、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应在出入口安排专人引导、辅助无操作条件人员进行登记申领。

  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处理,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锡康码”所有个人信息将受法律保护,仅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保密。

  五、各市(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辖区或行业内小区(村)、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经营者迅速落实扫码出行验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视情参照实施。

  各市(县)、区和各部门、行业不得再层层加码,增设其它内容,已经实施的违反本通告精神的防控措施一律取消。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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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人员  测温  疫情  公共场所  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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