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实施社区疫情防控 “新十二条”措施的通告
一、所有小区(村、巷)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一般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无物业、开放式小区、待拆迁自然村,通过增设卡口、建立围挡、设置门岗等方式,堵住缺口,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最后一米”。
二、居民根据需要申领“锡康码”,无码人员和红码人员不得出入小区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小区(村、巷)出入继续实行通行证制度,居民(含租住户)进入小区时要测温、检查戴口罩情况,并核验通行证和“锡康码”,访客等外来人员要做好身份登记。
三、新进小区(村、巷)人员,要主动到社区登记,进行健康申报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为红色的,社区要及时安排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并加强跟踪管理。
四、社区要通过“人防”加“技防”,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医学观察14天后(隔离6天以上进行核酸检测阴性且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即可解除隔离,发热人员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等,实行实名制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市场监管局。
六、街道社区要会同交警等单位加强小区出入口交通疏导,在上下班高峰时期,通过临时增设出入口等方式,及时化解交通拥堵。
七、小区楼道、电梯间等公共部位要按要求定期消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八、公安分局要加强租赁房屋申报备案管理,租赁双方主动登录无锡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租赁备案网上申报或到所在街道房管所、所在社区由网格员协助申报备案。
九、超市、农贸市场(限农产品、副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便利店、熟食店、社区菜店、粮油供应店、水果店、药店、理发店、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加油站(点)等涉及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商贸流通经营单位在做好卫生防疫的基础上,可有序复工复业。其中理发店、300平方米以上超市要具备营业执照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营业场所应定期消杀,进入人员应测温、佩戴口罩。
十、酒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餐饮单位的堂食,公共浴室、美容店、游泳场(馆)、体育健身场(馆)、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网吧、KTV、线下培训机构等密闭空间内人员近距离接触时间长的场所,易造成人员集聚的景点、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类企业暂不复工复业。
十一、复工企业要落实员工管理的主体责任,社区要承担复工企业员工的属地管理责任,通过“企业+社区”联动管理,做到员工上班在岗由企业集中管理、下班在家由社区属地管理,实现企业防控与社会面防控的紧密衔接。
十二、社区要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统筹配置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物业、楼组长、党员志愿者等力量,筑牢“1+5”联防联控体系,建立常态化值班值守机制,不断强化动态巡查、宣传引导、保障服务等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无锡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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