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转入对象和转入条件
(一)转学对象
1、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茂名市区户籍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2、本通告发布之日前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流动人员是指跨地级市以上流入茂名市区的人员)随迁子女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申请转入的条件
1、转入对象具有市区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在转入学校的附近区域我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申请转入学生情况和转入对象户籍、房产情况”参照《茂名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局直属小学、初中入学安排的通告》(茂教字(2021)65号)的批次办法,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2、转入对象属于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申请转入,并统筹安排学校:
1)持有茂名市区居住证并在市区有稳定合法住所;
2)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2年以上。当转入学生人数大于公办学校可提供的学位数且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时,可统筹安排转入直属民办学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