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秋季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转入学生入学安排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直属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局直属学校实际,现就转入学生入学安排事项通告如下:
下列情况不受理转入申请
(一)起始年级、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二)因河东片区的学校学位普遍紧张,原则上不接受河东片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互相转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不得留级,已经就读了该年级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已读过的年级,如果隐瞒申请转学,造成申请年级与实际就读年级不相符的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责任自负。
四、报名和转入安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