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为举全市之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根据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物资捐赠可由珠海市红十字会负责接收,资金捐赠可由珠海市红十字会和珠海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并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一)捐赠物资
接收单位:珠海市红十字会。
接收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7号珠海市红十字会三楼306、308室。
联系人及电话:
陈勇:0756-2257797、13902869563
王映霞: 0756-2120377、13672718655
接收流程:捐赠方填写《捐赠意向书》(含物资名称、规格、保质期、用途及数量),并提供相应的品质完好、物资价值证明资料;对接确认需求后,将收货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捐赠方,由捐赠方直接发往受赠单位或者发往珠海市红十字会;珠海市红十字会收到《捐赠意向书》且捐赠方已完成发货后,向捐赠方出具由国家财政部门监制的“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通过珠海市红十字会官网公布。
拨付流程与信息反馈:物资接收方收到捐赠物资,按要求检验并完成清点,向珠海市红十字会出具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珠海市红十字会收到物资接收方出具的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后,通过珠海市红十字会官网公布并向捐赠单位反馈。
境外物资捐赠:协助境外捐赠物资的通关业务办理工作。
接收物资:
1.防护用品: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一次性手术衣、医用手套、医用帽子、防护面罩、护目镜、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等。
2.消毒用品: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现阶段暂不募集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下一步根据需求再适时调整。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二)捐赠资金
1.珠海市红十字会
接收单位:珠海市红十字会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或扫描二维码
户 名: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珠海兴华支行
账 号:2002 0260 0989 0501 144
二维码:
联系人及电话:
陈海蓉:0756-2129690、18902860855
李莹:0756-2120355、13106819036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7号红十字会三楼306、308室。
注意事项:捐款时请注明“抗击‘新冠肺炎’项目”。大额捐款请提前与珠海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珠海市慈善总会
接收单位:珠海市慈善总会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珠海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珠海兴华支行
帐号:2002 0260 2900 5888 606
联系人及电话:
邝泳梅:13809807155
罗淑怡:13726279164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六号格力集团三楼东侧西区珠海市慈善总会
注意事项:捐款时请注明“抗击‘新冠肺炎’项目”。大额捐款请提前与珠海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联系。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抗击疫情、同舟共济,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克时艰!
特此公告。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