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17珠海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人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珠海市税务部门(国税及地税)出具的2016年度单位纳税证明的复印件(验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受理部门的需要另行提供)。
(二)个人提交材料:
1.《个人申报表》一式一份(打印后由个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个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外籍人士另需提交《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个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港澳台地区人士另需提交《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个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珠海市地税部门出具的记载申报人2016年全年12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实缴税额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原件;
4.可证明申报人2016年度(全年)与用人单位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5.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企业高管或总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提交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及企业组织架构图、公司章程复印件(同一企业只需提供一份);
(2)属于技术研发骨干人员的,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参考附件6,收原件)并由法人代表(或单位实际负责人)签字确认。
(3)其他证明文件(根据受理部门的需要另行提供)。
注: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需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需由申报单位经办人签署“和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