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范围条件如下:
引进人员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须为应届毕业生且本人尚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社保。本次人才引进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2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是否在山东省内缴纳社保为准),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0年、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空缺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引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5、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东阿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