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3日之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以认证时间作为取得学历学位时间(截至2022年7月31日)。
5.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所在单位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数量共47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9:00—2022年5月16日17:00
网上初审和查询时间:2022年5月13日10:00—2022年5月17日12: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lckfq.gov.cn/)(要闻动态-公示公告栏)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5月16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可调至报名较多的其他岗位并进行公示。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下午14:00-16:30。
审核通过人员于2022年5月26日9:00—5月28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可按岗位分类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调整笔试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其他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5.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同意报考介绍信》;
7.《报名登记表》;
8.《笔试准考证》;
9.《诚信承诺书》;
10.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按照以上顺序提供复印件。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能力进行测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名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开发区国有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雇员制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按照规定发放人才补贴,入住人才公寓。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所有。
咨询电话:0635-8515107 监督电话:0635-851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