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新就业无房职工租房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关于新就业无房职工
2021年1月1日后在冠县辖区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冠县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学历和家庭成员数量分级确定。
1人户家庭或本科学历以下人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00元/月,
2人户家庭或本科学历人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50元/月,
3人户家庭或硕士学历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4人户及以上或博士学历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450元/月。
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已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领取征收补偿临时安置费家庭)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采取职工通过用人单位集中申报的方式。
申请人需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冠县辖区内首次就业的相关资料(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3、申请家庭现有住房情况及5年以内在冠县城区无拆迁房屋的承诺;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离婚)证、全日制学历证书;
5、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证明;
6、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合同应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7、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
采取集中受理方式。每月10日前,由就业所在单位收集资料完成初审后报住建局。住建局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三)公示
住建局在有关新闻媒体或网站对申请人员名单和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发放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一般应在审核通过的当月起按月或季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