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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温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22:07:41
The Beginning

  温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

  门诊: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门诊起付标准为100元(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1500元合规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35%

  住院: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按医院等级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400元,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700元。累计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限额(20万元)以下部分,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市外医疗机构报销50%。按上述规定报销后的合规费用(包括购买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35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起付标准15倍部分报销60%(以上费用均需符合医保报销目录)

  

  一、报销哪些?

  地点要求:必须去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定点零售药店看病购药,才能报销。

  医疗机构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等级越高,报销比例越低,这是为了有效分流。常规小病小痛,可以到低等级医疗机构去看,大病或疑难杂症再去大医院。除此之外,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即使备案了,报销比例也比在本地看病的低一些,不通过医院转诊还需要先自理10%,再按转外就医规定报销。

  项目要求:医保报销,最常规的是住院费用,要求在我们常说的医保目录内,才能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我省的医保目录有两个:《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同类别药品:甲类药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项目需先个人自理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其他可报销的情况:除住院以外,普通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急诊留观、居家护理等也可以报销。同样的,报销细则和比例,还要看具体规定。

  二、不报销哪些?

  1.除紧急情况外,去内地非定点医院看病,不报销;去境外或港澳台看病产生的医疗费,不报销。

  2.属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负责报销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

  3.第三方责任引起的医疗费,应由第三方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也不报销。

THE END

TAG:医疗机构  标准  医保  比例  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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