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奉化公租房怎样认定现有的住房和面积?
①配租人现有住房面积以房屋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为准,无房产凭证但事实存在的,按实计入建筑面积。江口、西坞、尚田、溪口、萧王庙、锦屏、岳林区域范围内的房屋都应计算在内。
②配租人5年内转让、出售或离婚析产的住房面积(包括私有住房及房改房)视作现有住房面积。
③家庭成员中有农业户口并在5年内取得过城区农民建房或5年内享受过建制镇范围内土地审批或建房的面积也应计算在内。
④配租人已单独立户,但实际独立居住父母(或子女)房屋的,该住房视作配租人住房。
⑤配租人拥有的生产、经营性非住宅房产面积等同于现有住房面积。
⑥因法院执行而被拍卖抵债的房产,自法院查封之日前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之日止不满5年的,其住房面积计入现有住房面积。
⑦配租人参加或者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货币形式住房补助的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⑧建筑面积未明确的,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为准。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换算按1:0.7比例计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