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青年住房租赁补贴2021最新政策(附最新条件)
2020年12月28日,区府办印发《北仑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仑政办[2020]74号)。
与以往相比,新政有四大变化。
一是放宽青年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工的放宽至40周岁。
二是放宽户籍限制,户籍扩大为宁波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下同)户籍或持有宁波市六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三是缩短社保缴纳年限,社保缴纳年限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即申请前已连续6个月在北仑区缴纳社保,且当前正在缴存(补缴无效)。
四是创新申报模式、实现线上申请。从2021年开始,申报全程通过“浙里办”APP青年北仑专区实现线上申报,无需线下提交材料,实现“青年零跑腿”。
申请条件:
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的,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为18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及以上技工的放宽至40周岁。
2.申请人为宁波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下同)户籍或持有宁波市六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前已连续6个月在北仑区缴纳社保,且当前正在缴存(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用房、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且租赁持有有效《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住房或租赁在区府办印发的《关于北仑区青年申报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补充通知》(〔2020〕49号)中规定的外来务工公寓。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获得过北仑区政府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者未居住在北仑区政府(企业)公租房,或者在北仑区房改档案中无房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