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赔申请
1、线上申请:
关注“广东人保财险”公众号,点击“理赔”,点击人身健康险报案,注册个人客户后可报案及资料上传。
线上理赔注意事项:
医疗发票及外购药发票手写备注“X年X月提交人保韶关分公司索赔”
2、线下申请:
被保险人可携带理赔相关材料至保险公司服务中心线下网点()申请理赔。
二、理赔材料
1、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理赔材料:
①索赔申请书(列明索赔事由,索赔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份证件
(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法定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被保险人户口本单页)
③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药品处方。(如涉及异地转诊,需提供相关转诊备案手续)
④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清单、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大病(互助)保险结算单。若存在其它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其它第三方结算分割单原件
⑤受益人银行账户
⑥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材料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理赔材料:
①被保险人身份证件
(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户口本单页)
②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
(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岀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首次申请需提供初次确诊罹患相关疾病的病史材料)
③病理诊断报告
④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
⑤药品处方(影像件、复印件)
⑥药品发票、费用清单
⑦受益人银行账户
⑧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材料
三、理赔时效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投保人(投保人为个人时适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不计算在内。
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赔款划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指定银行账户;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理赔指定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其附属的国际医疗、特需医疗、贵宾医疗、外宾医疗或者相类似的部门和科室)
五、理赔指定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