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于2018年11月22日起,佛山禅城区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由居委会调整到户籍所属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时间:工作日受理。
申请地址: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1.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行政服务中心1层。
2.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3.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
4.张槎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咨询电话:0757-8888120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