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包车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农民工返岗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20〕27号)工作部署,全力做好节后农民工返岗包车运输服务,服务企业复产用工需要,就相关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
组织方式
由各级政府、部门或人才市场、劳务派遣企业、用工企业等单位组织,使用具备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客运包车(东莞包车企业名单,见附件),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方式,将外来务工人员、企业员工接送返岗。
道路运输保障要求
1、因疫情影响,各省市客运政策存在差异,承运企业在接受运输任务前,必须了解外来务工人员输出地、途经地客运政策,并会同包车组织单位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明确员工所在省市是否已恢复客车正常运行,所使用包车必须有一端为车籍地,确保运输服务合法合规、可运行。
2、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号)精神,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免收通行费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运输防疫要求
1、防疫期间,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须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分散就座,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包车组织单位应会同承运企业对乘车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逐一核对确认乘客信息,乘客信息名单交由承运企业进行包车合同报备,并由车辆司乘人员随车携带,到达后交付给用工企业。
3、包车组织单位、用工企业应会同承运企业落实对乘车人员出发前、到达后的体温检测,有条件的单位应安排人员同行,不定期对乘车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行车过程中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按规定及时安排车厢后临时留观区域,并在第一时间将发热乘客送至附近的检疫站。
4、客运政策调整变更,市交通运输局将及时通知承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