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流程
第一:
申请人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稳定居住就业”,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第二:
受理机关现场受理,并在审批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三:
迁移人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户籍的,纳入一站式户口迁移范畴,系统进行网上迁移,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审批完成后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3个工作日)完成核准迁出,然后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领取居民户口簿;
迁移人不属于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户籍的,审批完成后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并获得《户口迁移证》,然后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领取居民户口簿。
执行时间:
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FAQ/faqDetail.html?klpId=1019518&page=1&title=%E7%A8%B3%E5%AE%9A%E5%B1%85%E4%BD%8F%E5%B0%B1%E4%B8%9A%E5%85%A5%E6%88%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