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基本药物为9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基本药物为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50%
一医疗年内支付限额为500元
门诊医疗费用中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300元
➤ 二级医院400元
➤ 三级医院500元
2、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 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 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 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3、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 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 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负担5%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
2、门诊医疗费用中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
3、在职职工年最高报销800元,退休人员为900元
三、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1、住院报销
低档:
高档:
注意:
转诊转院或急诊住院,在省内市外医院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自付10%;在省外医院发生的费用,个人先自付15%。其余部分执行我市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和就医待遇标准。
到统筹区域外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急诊备案手续的,发生的住院费用个人先自付30%,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
2、门诊慢性病报销
3、门诊统筹报销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定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就医,无起付标准。在其他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10元。
泰安异地就医报销须知
报销目录:到哪里就医就执行哪里的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报销政策:在泰安参保就执行泰安的报销政策。包括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就医管理:享受与就医地参保人员同样的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