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莱阳市210套人才公寓上线
为提升人才安居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2022年莱阳市首批人才公寓(租赁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租范围
(一)单位范围
莱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人员范围
1.经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在我市全职工作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夫妻双方工作单位驻地区市无住房的青年人才;
3.与莱阳市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的驻烟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由较高层级一方提出申请,只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莱阳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莱阳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过我市人才公寓相关政策的;
4.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烟台市或莱阳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的任一补贴政策的;
5.本人因违反烟台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承租人才公寓的,不得同时享受烟台市或我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申请上述三种补贴中任一补贴的,须腾退人才公寓,补足公寓租金,否则补贴申领不予审核通过。
二、配租房源
本次计划推出人才公寓210套,其中义乌国际商城79套,盛隆工业园131套。
义乌国际商城:位于莱阳市富山路587号,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面积39.09平方米,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有义乌国际商城、商务酒店、餐饮娱乐等商业综合体。
盛隆工业园:位于莱阳市龙门西路148号,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面积为45.88平方米,距城区10分钟车程。
三、配租安排
(一)租期
人才公寓一个租期不低于12个月,不高于36个月。
(二)补助标准
A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一个租期租金的优惠;其他承租人每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70%确定。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申请退租的,退租当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收取,并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未发生的租金予以退还。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制冷、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三)配租流程
1.对 A、B、C、D 类高层次人才,通过线下申报:
由用人单位根据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情况,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申请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烟台市人才公寓申请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配租。
2.对其他人才,原则上通过线上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申请。单位通过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或烟台市人才安居智慧服务平台(https://ajpt.rcyt.gov.cn/portal/#/login?redirect=%2Frcaj%2FReleaseAdd)申请注册单位账号。用人单位不申请注册账号则本单位人才均无法在线履行人才公寓配租程序。
(2)个人申请。待用人单位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上传申请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及相关材料。用人单位需线上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3)资格审核。初审通过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安居需求库。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请,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选择公寓。系统将按照《烟台市人才公寓线上申报综合评分表》规则,自动生成申请人人才公寓积分。申请人可在线查看个人符合申报条件的房源情况,并选择其中任一公寓提出申请。被申请公寓会显示当前申请者的积分,若申请人比当前申请者积分低,则不能就该套公寓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比当前申请者积分高,提出申请后系统会自动取代当前申请者。
(5)系统比对。根据申报房源和申请人员数量,采取“T+1”的方式进行系统比对。“T”为规定的配租时间提前一天的时间,比对时间截止,系统将按照积分高者优先规则自动锁定分配房源、生成电子合同。积分相同的,按照在烟缴纳社保时长比对,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社保缴纳时长相同的,按照家庭成员数量比对,家庭成员数量多的优先;家庭成员数量相同的,按照年龄比对,年龄大的优先;以上比对都相同者,按照申请先后顺序比对,顺序早的优先。首次设定的比对时间结束后,若按照积分规则申请人所申请的公寓未被锁定,会收到系统提示,将再设置1天调剂时间,申请人可另选其他人才公寓。
(6)分配公示。每轮配租时间截止后,房源分配情况在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需在线确认电子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确认或不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房屋承租权,根据系统比对情况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进行配租。
(7)签订合同。达成承租意向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申请单位、申请人、运营机构签订四方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
四、退出管理
租赁期内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腾退人才公寓:
1.已调离莱阳市或不在莱阳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和生活的;
2.用人单位为其解决住房的;
3.转借(部分转借)、转租(部分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4.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5.损毁、破坏住房,擅自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7.无正当理由闲置人才公寓达2个月以上,或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
8.隐瞒居住人员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公寓承租资格的;
9.引进签约的人才项目自房源分配之日起6个月内无进展的;
10.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触犯刑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1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莱阳市辖区内新购置房产的;
12.其他不符合承租条件的行为。
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应当腾退而逾期未腾退或者拒不腾退所租人才公寓的,按照同期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公寓期间的租金。
五、相关责任
1.人才公寓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省、烟台和莱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市各类人才政策。
2.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在人才公寓申报分配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六、联系方式
莱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35—7212793
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申报和人才安居平台技术支撑):0535—722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