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庐山市有哪些购房补贴?
1.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庐山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且原则上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缴清契税,确有因非购房者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可以延长至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时间到2024年12月30日前。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米补贴;庐山市户籍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5月31日)购房后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2.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
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庐山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铺、公寓楼,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和二手住宅,且原则上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缴清契税,确有因非购房者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可以延长至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时间到2024年12月30日前。对购买业主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财政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3.继续加大全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
一是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二是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商品住房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三是在保障不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庐山市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25万元/户提高至30万元/户。四是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
4.鼓励商业银行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融资需求。
在满足国家金融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商业银行依法依规积极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一是对首套住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是鼓励商业银行结合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商品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支持群众购房。(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组、各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