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具有高新区托管镇(街)范围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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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