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灞桥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灞桥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批准。
(二)划定学区
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规划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沿革等因素,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我区移交浐灞生态区的公办学校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维持原学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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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方案中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购房、挂靠户、空挂户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假户籍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前须接受信息审核。审核顺序与招生入学无关,请家长错时前往,避免聚集。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街道中心学校于7月9日9:00至7月21日17:00组织实施。各资审点可采取预约登记等形式方便群众审核。
学生及家长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灞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生信息审核程序》,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取得《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
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非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后,可在居住地周边区域选报3所公办意愿学校,填写《灞桥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意愿登记表(非学区)》,完成公办学校登记。因城区改造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原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四)招生入学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遵循“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和“不得择校”的要求,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入学程序。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7月8日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招生计划。7月24日起按以下程序安排不同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
1、根据摸底、入学信息审核及报名情况,依次安排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区内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优抚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有序入学。
2、安排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挂靠户及空挂户人员适龄子女、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3、依据《灞桥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个人意愿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在对应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时,小学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