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教育局关于报名校外培训注意事项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7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受此政策及疫情影响,我区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关停倒闭。为严格落实“双减”政策,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逃跑”等问题,思明区教育局就校外培训相关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一看证照
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注意看清培训机构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培训教师是否有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也要注意查看授课地点的地理位置、疫情防控措施等,以便报名后孩子能安全安心上课。
二看时间
根据“双减”政策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学生确有意愿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不要报名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课程。如已经缴纳上述时间段的费用,可与机构协商退费,也可以转为非学科类培训课程等。
三看收费
有的培训机构往往会提出预交额外费用赠送课时、超低价等促销行为,一旦负责人跑路,面临前期缴纳费用无法退回,学生也无法继续上课,从而引发退费消费纠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报名时,要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学习状况,选择培训项目,并保持理性,不被培训机构的优惠承诺诱导,一次性支付大额费用,对于大额分期付款,尤其要注意甄别是分期付款还是金融贷款,避免陷入机构的贷款圈套。
四看合同
报名时,家长要提高维权意识,对照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中的师资、课程设置、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要妥善保管合同和合法票据,以及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资料,以便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更好维权。
小贴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定维权途径包括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保委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思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