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入学受理时间
2021年4月15日——5月31日
二、积分入学申请办理流程
➤提出积分申请
当年度新居民子女需就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规定时间内, 向 现居住镇(街道)积分窗口或通过 “浙里办”APP搜索“嘉善新居民积分”提出积分申请 ,并提供必备材料和选择材料(详见《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核对确认,受理确认后以发送 短信至申请人手机的方式确认。
➤审核评分
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评分(审核工作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积分查询
新居民申请人可登录 “浙里办”进行个人积分查询,也可以 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进行个人积分查询。
➤发放积分卡
新居民申请人对积分无异议的,可 到各镇(街道)积分窗口领取《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个人积分卡》,或通过 “浙里办”APP进行电子认证。
➤入学预报名
规定时间内,新居民申请人根据居住地镇(街道)公办学校公布的新居民子女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持《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个人积分卡》、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入学预报名。
➤录取办法
新居民子女入学预报名后,各学校根据《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工作,新居民根据通知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
2.家庭关系证明:申请人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收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材料
1.年龄状况积分: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积分:提供本人在本县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可到窗口拉纸质证明或登录“浙里办”APP查询);
3.租住合法居住房屋积分:提供本人或配偶出租房屋旅馆式平台租赁登记凭证或商品房租赁备案凭证;
4.文化程度积分:提供本人学历证明或学历验证证明;
5.技能情况积分:提供本人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企业人才、重点人才积分:县规上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证明,县重点人才引进文件;
7.住房情况积分: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本县自购房产权证明;
8.持居住证情况积分:提供本人《浙江省居住证》;
9.就业企业积分:提供本人在本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A类/B类(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10.专利创新积分:提供本人授权公告为嘉善的发明专利证书;
11.纳税情况积分:提供本人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合伙人)或本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2.社会贡献情况积分:提供本人近3年内在本县参加志愿服务证明,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义务献血,慈善捐赠,参与禁毒教育,参与反诈宣传等情况证明;
13.表彰奖励情况积分:提供本人近3年内获得镇(街道)级、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