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教区招生(初中)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小学素质报告书(或学籍证明)。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4)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3.特殊教育
视障听障儿童少年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肢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别的特殊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按现场报名要求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登记。轻度智力障碍、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儿童少年,可以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儿童少年,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提供定期送教上门服务。对于疑似有特殊教育需要但未进行医疗评估诊断的儿童少年,由家长申请,经康复教育专家委员会诊断与评估后确定适合的教育安置方式。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残疾证(或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
(2)各类康复中心出具的康复评估报告(加盖机构公章与负责人签名)。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入学条件,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凭相关材料可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属海陵区施教区的,到海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海陵学校内)登记,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属高港区施教区的,到高港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口岸实验小学和刁铺中心小学内)登记,由高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属医药高新区、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施教区的,到医药高新区科教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康和实验小学内)登记,由市教育局和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筹安排;
属省泰中附中、省泰中附中教育集团周山河初中、泰州市凤凰初中、泰州实验学校、泰州市凤凰小学施教区的,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点(初中到泰州市凤凰初中,小学到泰州实验学校)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1年7月16日务工或经商至少满一年)的证明:经商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最近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2)居住证;
(3)户口簿;
(4)监护人身份证;
(5)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需提供全国学籍卡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