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区新月观湖幼儿园招生细则
根据昆教〔2021〕65号文件《昆山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2021年秋季小班新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二、服务区范围
本园服务区只针对观湖壹号。
三、报名方法
(一)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我园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我园。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服务区内已取得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2021年3月31日往前推18个月,交满12个月的),可填报我园。
特别提醒:监护人信息、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信息等要填写完整、准确,不动产证需填写年份,填写内容与原件一致。2.现场材料审核
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注:社保缴费证明携幼儿父母任何一方身份证到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出具。)
3.招生录取
我园为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二)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昆山市玉山镇同心小学(崇科路89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三)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2日到我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四、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五、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六、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七、复印要求
(一)房产证:按照样张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出生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户口本:缩小复印
1.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本户口本:户主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孩子页共4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同一本户口本的户主页+监护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两本户口本分2张A4纸复印。
(四)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预防接种本。
八、其他说明
1.为有序开展报名工作,减少家长的等待,请家长按规定时间段来园进行审核。
2.所需审核材料,复印件A4纸清晰复印,装订顺序为《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本——父母任意一方在昆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幼儿需提供),审核过后原件当场退回。
3.社保缴费证明携幼儿父母任何一方身份证到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出具。
4.凡提供伪证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5.6月12日现场审核时间:
上午08:00—11:00 下午12:30-16:00
6.材料审核当天无需带幼儿入园,每户一人来园审核报名。请配合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家长佩戴口罩、出示苏城码、测温合格后有序入园。
7.学校咨询电话:17751155987(朱老师)、18912757962(沈老师)
2021年昆山市幼儿园工作日程安排